关于选拔2016年秋季学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生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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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
刘春蕾
发布时间:
2016-04-19
浏览次数: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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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院: 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现拟选拔优秀本科生于2016年秋季学期赴以下5所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请各教学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院校及名额(最终名额以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二、报名对象 我校在读大二、大三本科学生(专业要求详见附件项目介绍)。 三、报名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现象; 2.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挂科科目,本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在前30%位次,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 3.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在外学习任务; 4.符合交流项目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及选拔程序 1. 报名参加此次交流项目的同学,需按照材料清单准备报名材料,并按具体要求打印、签字后提交至各自所在学院; 2. 各学院在收到学生的申请材料后,按照报名条件进行学院推荐。其中,《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申请表》中的“所在学院意见”栏中需填写学院推荐意见、由教学秘书及学院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各学院请于4月22日前将各自所推荐的学生名单及报名申请材料交至招生就业处王欣老师处,不接受个人上交材料,过期将不予申报。 3. 招生就业处将根据报名情况和交流学校要求,会同校办(外事办)、教务处、学生处、报名学生所在学院等部门组织选拔面试,并依据《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赴国(境)外校际交流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确定拟派出人选。 4. 项目咨询电话:0394-8178015 联系人:张娅丹 地址:行政楼626房间 报名咨询电话:0394-8592469 联系人:王欣 地址:东餐厅三楼招生办公室 五、申请材料 1.《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所在学院教学秘书、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见附件); 2.《交流项目研修计划书》1份(字数在2000字左右); 3.《赴国(境)外参加校际交流项目家长同意函》1份(需家长亲自签名)(见附件); 4.学生在校成绩单1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及教务处章); 5.学生处出具的奖励情况认定情况1份(需加盖学生处章)。
校办(外事办)招生就业处 2016年3月23日 内容源自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官网,网页链接:http://www.zknu.edu.cn/s/1/t/431/ea/e5/info60133.htm 责任编辑:胡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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