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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办理校内项目结项的通知

发布人: 刘春蕾    发布时间: 2016-06-09    浏览次数: 199

校内各相关部门:

   根据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科研处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工作安排,科研处集中办理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校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和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结项事宜,现安排如下:

   一、2008-2013年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

根据《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2]45号)文件要求,高层人才科研启动经费执行期满后,由科研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绩效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时,项目负责人须提交总结报告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项目须取得以下研究成果之一,方可通过验收。

   (一)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1项。

   (二)以第一作者发表在GCJC(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期刊上的论文2篇,或发表在CSCD(中文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期刊上的论文1篇,或有1篇论文被SCI、EI、ISTP、CSSCI等检索收录,或有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三)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二、2013、2014年度校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根据《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院政发[2009]123号)文件要求,项目研究须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方可申请进行结题验收:

   (一)发表在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规定的核心期刊,且研究内容与研究项目相吻合的学术论文至少2篇;

   (二)发表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如SCI、SSCI和EI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1篇;

   (三)出版学术专著1部;

   (四)依托该项目,争取到同一研究方向或相同研究领域的省(部)级及以上资助课题。

    三、2014年度校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根据《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校本项目管理办法》(院政发[2015]8号)文件要求,项目研究须达到下列标准方可申请进行结题验收:

   青年项目中的重点项目负责人须在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收录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负责人须在一般CN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

    四、2015年度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该项目主持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认真填写结项审批书(发表学术论文复印件附后)或认真撰写项目结项调研(查)报告或实验报告或创作(设计)作品原件(附照片)等,所在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加公章。项目资助经费由教学院将项目主持人的建行卡号码列表报科研处。(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一)项目主持人(见附件2)填写《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见附件1),所在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部门公章,带成果原件到科研处311室审核,审核后原件返还。

   (二)符合结项要求的颁发结项证书,结算项目资助经费。不符合结项要求的可申请延期6个月结项。

   (三)作为结项材料的学术论文成果必须标注相对应的项目基金资助字样,否则不予认可。

   (四)所有材料使用A4纸装订,装订顺序为:

    1.《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科研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

    2.成果复印件

   (1)以获批项目结项的,提交立项文件复印件、结项证书复印件和项目申请书;

   (2)以学术论文结项的,提交论文复印件;

   (3)以学术专著结项的,提交封面、扉页、版权页、序、前言和目录;

   (4)以专利结项的,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五)以上项目结项材料科研处311室办理结项手续,电子版由部门统一提交。文件名称格式为:部门-项目类别-结项数。例如:文学院-大学生创新基金/青年基金项目-20项。

结项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31日

联系电话:0394-8178808  邮箱:117523299@qq.com

科研处

2016年5月16日

附件下载:

1.维多利亚vic119中国线路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2.集中办理的校内项目汇总表.xls

3.2015年度校大学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清算表.xls

 

责任编辑:胡安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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